为进一步强化电力安全管理,高标准开展能源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排查整治重大电力安全隐患,5月28日至29日,市发改委联合电力协会组织开展了全市发电企业(含自备、公用热电企业及统调电厂)安全生产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检查。市发改委能源处、电力行业协会和相关市(区)发改委负责同志参加检查。
本次检查采用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市各发电企业(含自备、公用热电企业及统调电厂)按照市发改委《关于开展全市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要求,进行了自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市发改委从泰州市电力安全生产专家库抽调4名专家组成检查组,对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泰州绿色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兴化市热电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进行了抽查。
现场检查中,检查组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照检查要点对现场进行检查。一是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断标准的通知》。二是按照江苏能监办《安全整改通知书》对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三是对2023年11日全市发电企业安全生产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检查开展“回头看”。四是对生产现场和台帐资料进行安全会诊。
检查组围绕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情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和执行情况等方面,通过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的方式进行检查,检查中共发现问题40项,检查组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和安全建议。
发电企业表示要进一步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应急体系建设,保持安全生产稳定局面,为泰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