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和电力保供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国庆和二十大召开期间全市电力安全生产,根据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能源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市发改委组织开展了全市发电企业(含自备、公用热电企业及统调电厂)安全生产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检查。市发改委能源处副处长李清胜、王雅,电力行业协会秘书长朱承志,相关市(区)发改委负责同志参加检查。
本次检查采用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9月16日市发改委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全市各发电企业(含自备、公用热电企业及统调电厂)按照文件要求,组织覆盖各层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照《2022年泰州市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检查项目表》进行自查,自查中共发现重大危险源1项,一般性缺陷隐患36项。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市发改委从泰州市电力安全生产专家库抽调8名专家组成检查组,于9月27日至28日对国家能源集团泰州发电有限公司、大唐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泰州金泰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进行了抽查。检查组围绕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情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和执行情况等方面,通过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的方式进行检查,检查中共发现问题38项,检查组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和安全建议。
发电企业表示要进一步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应急体系建设,保持安全生产稳定局面,为泰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